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科专家、科研平台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招生工作;
2、纪检督查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全程监督学院复试流程,确保复试考核程序规范公正;
3、审核专家小组:由各学科专家组成,对考生所提交申请考核考生科研成果资料进行审查评议;申报导师不参与其报考员工的材料审核工作。
4、综合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考核结果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5、咨询联系
招生办公室地点:北校区主楼III区146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9-88204736
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660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院的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需要,本次按照学科及科研方向投放指标(含专项计划):

四、复试安排
1、审查科研成果,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6776永利集团学术学位博士生申请考核方案(2025更新版)》,学院对申请考核考生的科研成果资料进行审查评议,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委员会审核,确定本次博士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2、综合面试
所有考生统一于5月19日按照指标投放情况分组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以线下形式进行。
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水平、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不予录取。
面试考核分为PPT陈述、英语测评和专家提问环节。其中PPT需包含中文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时长不超过10分钟。PPT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3、其他
面试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请及时在报名系统下载)。
五、录取
1、复试考生需通过面试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2、录取工作按照指标投放情况进行,各小组均按照面试考核成绩在排名择优录取。录取时必须确定导师,导师根据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情况确定。
3、学术学位定向考生的录取比例限定在总招生指标的5%以内。录取为学术学位定向在职的博士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考生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校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4、录取考生应秉承诚信原则,需签订《承诺书》。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员工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